近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審結(jié)“曼陀SP莊園論壇”網(wǎng)絡傳播淫穢物品案,該案為2019年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聯(lián)合掛牌督辦案件。
經(jīng)查,被告人李某林、李某心、鮑某某等三人自2018年至案發(fā),以牟利為目的在“曼陀SP莊園論壇”傳播淫穢物品,經(jīng)鑒定,此期間該網(wǎng)站注冊用戶數(shù)量為1.7萬余人。劉某某、何某某向涉案論壇上傳大量淫穢視頻和圖片。
2020年4月13日,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對涉案人員何某某作出判決:被告人何某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2021年9月16日,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其他涉案人員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某林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李某心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四萬元。被告人鮑某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劉某某犯傳播淫穢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來源:掃黃打非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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