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掃黃打非”部門近日通報,2021年,上海市深入開展“凈網”“秋風”“護苗”等專項行動,共收繳各類違法出版物70.2萬件,取締關閉網站1340多個,查處各類“掃黃打非”案件1660余起。綜合考慮案件的典型性、社會危害性和影響力,市“掃黃打非”暨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聯合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選取其中十大典型案件予以發(fā)布。
一、上海浦東“**漢化組”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2021年8月,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破獲一起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件。經查,王某等犯罪嫌疑人組建“**漢化組”“大**漢化組”等多個漢化組,從境外網站獲取大量淫穢游戲進行專業(yè)破解、轉譯,通過社交軟件招募玩家,以互聯網分享方式向玩家提供淫穢游戲下載,目標受眾為廣大青少年學生群體,涉案金額310余萬元。目前,6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準逮捕。
二、上海鄭某等涉嫌侵犯網絡游戲著作權案
2021年6月,市公安局楊浦分局摧毀一分散在云南、湖南、江蘇、廣西等地的游戲私服犯罪團伙,當場查獲涉案服務器6臺。經查,鄭某某等通過朱某某非法獲取“新**大陸”游戲源代碼,糾集吳某某等搭建該款游戲私服,私用各大網絡游戲論壇等發(fā)布廣告、招募代理、發(fā)展玩家,吸引玩家充值牟利。該私服共有注冊玩家5萬余人,涉案金額8000余萬元人民幣。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訴,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三、上海朱某涉嫌銷售盜版光盤案
2021年4月,市公安局寶山分局會同寶山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執(zhí)法大隊抓獲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當場查獲各類音像制品18000余張。經查,2019年起,朱某某無《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在某網購平臺開設網店并對外銷售盜版電影光碟。經審計,其對外銷售非法音像制品3000余筆,交易金額共計25萬余元,待銷售制品金額45萬余元。目前,朱某某已被移送起訴。
四、上海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銷售非法進口出版物案
2021年2月,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聯合市公安局浦東分局查處當事人通過網絡銷售非法進口出版物,現場查繳出版物1.4萬余冊,查實違法經營額147萬余元,目前該案已移交公安部門,正在偵辦中。
五、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傳播未經批準的進口網絡出版物案
2021年6月,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巡查發(fā)現,當事人登載運營的《**雄心4》屬于未經批準的進口網絡出版物,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且未要求用戶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并登錄游戲。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市文化和旅游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對其作出責令暫停網絡出版物下載業(yè)務10天 、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蘇州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業(yè)務案
2021年2月,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巡查發(fā)現當事人開設網店“華政**考研工作室”銷售考研復習資料,經上海市新聞出版局鑒定該考研復習資料均屬非法出版物。經查,當事人自2014年起組建編輯團隊,擅自編輯出版考研復習資料《民商法復習筆記》等共計57個品種,在電商平臺銷售,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了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出版物的出版業(yè)務,銷售金額17萬余元。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對其作出沒收出版物52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萬余元、罰款人民幣34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七、上海某娛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放映其作品案
2021年6月,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根據投訴,經立案查明,當事人歌曲點播系統(tǒng)中收錄的《**看到你》等共計98部卡拉OK音樂電視作品為“音集協(xié)”經權利人授權依法管理的作品。當事人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卡拉OK場所內向消費者提供涉案作品的點播、放映服務。市文旅局執(zhí)法總隊調查后,當事人通過支付許可費用獲得了涉案作品的合法使用授權,并與“音集協(xié)”達成和解。2021年12月,市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侵權行為,并處警告和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上海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非法運營網絡游戲案
2021年6月,浦東新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調查發(fā)現,上海某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運營的網絡游戲《**傳奇》,自2018年5月起,在該游戲未依法審批的情況下,套用其他游戲“版號”進行運營,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的相關規(guī)定,且當事人運營游戲過程中,存在用戶可以在未以真實身份信息注冊的情況下登錄等情況。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浦東新區(qū)文化體育和旅游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共計罰款人民幣42萬余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上海某網絡科技公司出版、傳播含有禁止內容網絡出版物案
根據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轉辦線索,舉報某小說App傳播淫穢色情小說。2021年6月,閔行區(qū)文化和旅游局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構成出版、傳播含有禁止內容的網絡出版物的違法行為。2021年8月,閔行區(qū)文化和旅游局責令當事人刪除全部色情網絡出版物,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45萬余元的行政處罰。
十、上海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違法運營網絡游戲案
2021年7月,普陀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執(zhí)法人員發(fā)現當事人運營的網絡游戲《決戰(zhàn)**》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冊網絡游戲時使用真實身份信息,且可以登錄游戲并付費充值。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普陀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對該公司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掃黃打非”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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