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嘉興市平湖市公安局成功判結(jié)一起侵犯著作權案。
犯罪嫌疑人趙某、丁某建等人自2015年以來在未獲得權利人授權情況下,通過委托加工等方式,非法發(fā)行少兒英語圖書、音像制品,并通過網(wǎng)絡電商平臺以及線下銷售形式向全國批發(fā)零售,共計向培訓機構、學生等群體銷售盜版書籍20余萬套,涉案金額達3000余萬。
目前,該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判定趙某、丁某建等人侵犯著作權,并于近日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相關人員三年至十個月不等刑期。
(來源:"浙江省掃黃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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