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蒼南縣網信辦在網絡巡查中發(fā)現,網民“陳某”在其微信朋友圈發(fā)布“泰湖錦園殺人了”的信息,并配上現場警車的視頻。該信息被網民“李某”“徐某”等轉發(fā)后,在本地群圈廣泛傳播。
經與公安部門核實,該信息涉及的真實情況為一起普通的治安糾紛案件,并非網民“陳某”所描述的“殺人”案件,網民“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制造網絡謠言。蒼南縣網信辦隨即啟動“兩分兩聯”工作機制,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部門調查處置。5月14日,蒼南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分別對網民“陳某”“李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對網民“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
目前,三位網民已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接受處罰并當場刪除了不實信息,表示今后將依法上網。
(來源:"網信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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